知名搬家公司存在“業務轉包”問題
發布時間:2018-11-14 07:35:21 作者:好管家搬家 瀏覽量:
在城市中每到周六日和月底的時候,居民搬家的需求就會增加,像上海搬家公司就是如此,由于平時需要工作,居民搬家只能選擇到周六日搬家,而且周六日搬家也不會存在堵車情況,但是目前一些搬家公司出現業務來不及做而轉給其他公司的情況,而這往往在無形中使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。前不久,一位搬家市民就經歷了搬家業務被轉包其他搬家公司承接的問題,并對搬家過程中對其服務不滿意,又不知如何維權。 
趙先生前段時間要將家具搬到七樓的新家去。他們和知名度頗高的某上海搬家公司在電話里約定,一共兩卡車,800元/車,其中樓層差價50元/車。但按行情,趙先生家由于有電梯,因此只需支付樓層差價35元/車,但對方要求要多付30元。當時趙先生也沒和搬家公司討價還價,只提出要把事情做好。
沒想到搬家當天,來的是另外一家搬家公司,且在搬家過程中工人態度生硬,動不動就和她討價還價。在趙先生的堅持下,搬家人員按原計劃搬了。
趙先生之后認為,她請這家搬家公司來搬家,看中的是其服務品牌,結果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由另一家搬家公司來搬家,且服務質量不好,自身權益受損。
事實上,搬家公司“李代桃僵”的事并非個別現象。家住崇安區的李女士氣憤地說,“怎么能不打招呼就換‘角’?這對消費者不負責任!”。
一業內人士說,搬家公司繁忙時轉包業務是業內普遍現象,亦沒有相應的合同約束。 市消委會人士認為,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,搬家公司托轉業務前未履行告知義務,侵害了消費者權益。在上述情況中,消費者與搬家公司電話預約時就達成了口頭合同,合同履行過程中盡管是另外的公司提供服務,消費者也可就服務質量問題而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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